導讀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即將到來,相信大家也早已摩拳擦掌,準備狂搶購一番。而作為兩家電商巨頭,阿里巴巴和京東關于“雙十一商標”也一直糾紛不斷。但就目前的情形來看,占據主導權的一直都是阿里,而京東似乎也是明白最后會以失敗告終,所以也是做出了另一打算,改為注冊“雙10”系列商標。
京東注冊“雙10”系列商標
2014年雙十一大戰(zhàn)前夕,阿里向外宣布了雙十一、雙11狂歡節(jié)的專屬商標權,“雙十一”系列商標如被其他電商企業(yè)使用則屬于侵權的。阿里這一做法讓京東在內的各大電商瞬間措手不及。京東不得已將雙11改成11.11,同時京東向商標局申請注冊“11.11及圖”商標。
令京東難受的是申請的“11.11及圖”商標被商標評審委員會駁回了,駁回理由是之前已經有類似的商標注冊,京東申請的商標與其近似。
對此,京東決定曲線救國,申請“雙10”系列商標。
通過中國商標網查詢發(fā)現,從2014年10月17日開始,京東就已經開始著手申請“雙10”系列商標,其中包括“雙十季”、“雙10季”等,截止到現在,京東申請的關于“雙10”系列的商標已經達到了16件。
雖然注冊過程中免不了被異議,但京東還是有驚無險的把“雙10”系列商標注冊下來,為京東對抗阿里增添了一個“資本”。
對此,阿里當然是不能接受,于是阿里就對京東的這一批“雙10”系列商標提起了無效宣告的申請。
阿里提出無效宣告
對于京東注冊的“雙10”系列商標,阿里認為:京東申請的這批商標和其申請的“雙十一”系列商標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和服務上的近似?,F如今,“雙11”、“雙十一”系列商標經過阿里巴巴的大量使用和宣傳,具有了極高的知名度。京東申請“雙十季”系列商標是對自己的“雙十一”系列商標的模仿,故意讓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
而京東則反擊稱:“雙10”系列商標和“雙11”系列商標不構成近似,其次“雙11”系列的商標也并非阿里首創(chuàng),其顯著性也不強,只是后來被使用多了,才成為零售業(yè)的通用名詞。到目前為止,“雙10”歸屬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阿里沒有權利用“雙11”來舉證“雙10”商標近似。
而在考量了兩大電商之間的發(fā)表意見之后,商評委最后做出了評論:京東注冊的一系列“雙10”商標與“雙11”系列商標的含義有明顯的區(qū)別,構不成近似商標判定原則,并且目前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爭議商標本身使用在核定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錯誤的認識,亦或作為商標用在指定商品上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產生其他不良社會影響的效果。
最終,京東在這場“雙10”系列商標的異議中獲得勝利。
商標爭奪背后的“真相”
商標就好比是戰(zhàn)爭中的盾牌,誰掌握商標擁有商標的專用權誰就是這個“盾牌”的主人,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不但可以保護自己的商標權益不受侵害,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反彈傷害給入侵的“敵軍”。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商標的作用日漸突出。
像阿里、京東這樣全國知名、實力雄厚的大公司,即使注冊了成千上萬的商標,仍然因商標問題而頭疼不已。對于廣大中小企業(yè)來說,更需要提高商標保護意識,提前做好知識產權戰(zhàn)略布局,避免日后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且做好商標長期規(guī)劃,唯有搶占先機,才能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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