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幾天什么事情最火,
那非“擺地攤”莫屬!
不僅火爆朋友圈,
還迅速登上了微博熱搜
“人間的煙火,中國的生機”。
小編已經(jīng)蠢蠢欲動啦!
繼成都率先地攤合法化帶動10萬人就業(yè)以后,各地紛紛出臺各種支持政策,扶持“地攤”發(fā)展,助力就業(yè)扶貧和經(jīng)濟復蘇。
地攤經(jīng)濟似乎成為了全民狂歡,線上直播帶貨,線下地攤賣貨,一個個城市又亮起來了。
不過,地攤雖好,可不要侵權哦。
當前,我國對知識產(chǎn)權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強,如果你此刻已經(jīng)加入或者已經(jīng)決定馬上加入“地攤經(jīng)濟”了,那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課,避免侵犯他人權益。
擺攤的那些商標侵權風險:
1、如果你在擺攤時,未經(jīng)企業(yè)授權,在攤位招牌上使用該企業(yè)的商標LOGO,那么你要注意了,你已經(jīng)涉嫌侵權;
2、如果在經(jīng)營過程中,給自己的商品“換裝”來模仿名牌商品,也是構成侵權的行為;
……
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侵犯商標權行為:
1、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相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能造成混淆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與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與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
4、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加工、生產(chǎn)工具、生產(chǎn)技術或者經(jīng)營場地等便利條件的;
7、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標識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8、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9、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宣傳或者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10、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擺攤火了,“擺攤”也已被注冊商標啦?
最早在2010年11月,北京一家公司申請了“擺攤”商標,注冊在第9類、35類、36類、38類等多個類別。
之后,陸續(xù)又有人申請了“擺攤啦”、“擺攤王”、“擺攤買回憶”等商標,頗有情懷。
2019年,張某提交5件“擺攤頭”商標,還有人申請“擺攤賣故事”、“擺攤販”等。
今年5月19日,同一天時間,有兩位申請人分別提交了“擺攤”和“擺攤子”商標。
目前,這些商標要么在等待實質審查,要么已經(jīng)被駁回無效。
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擺攤”作為一個通用詞匯,直接申請“擺攤”商標,注冊成功的幾率較低。
不過,每一位擺攤者都可以創(chuàng)立自己的品牌,然后進行商標注冊。
千萬別小看個體經(jīng)營,小攤販也可能改變人生。
再小的個體也有品牌,每個品牌都需要商標。
如今商標注冊量越來越大,商標資源越來越少,下手晚了的話,好的名字都被別人注冊了。
個體經(jīng)營者最好早日進行商標注冊,不僅可以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更容易被消費者辨別,而且對于日后發(fā)展大有裨益。
萬一生意做大了,品牌商標卻被別人搶注了,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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